关于事故赔偿问题,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在协商过程中,可参考事故认定书中所明确的责任比例进行洽谈。
具体而言,1.交通事故中的赔偿义务主体(即肇事者或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需支付给受害方的赔偿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用,误工补贴,护理费用,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的伙食津贴,以及必需的营养补给;
2.若受害人身受重伤以致残疾,相关责任人仍应承担以下各项费用: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抚养受害人的生活费用,以及为促进受害人身体复原及维持生活所需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续疗费用,赔偿义务人都应该无条件地给予赔偿;
3.当受害人不幸离世之时,责任人还要负担丧葬费用,抚养需求中的生活费用,死亡赔偿费用,以及为了处理丧事而产生的额外交通费,住宿费和平日里损失的工作时间。
此外,若受害人或其近亲遭受心灵创伤,赔偿权益享有者有权依法向审判机关申请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