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在实习期间驾驶机动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必须要有持有与其准驾车型相符合或者高于该准驾车型驾驶证水平至少三年的驾驶者陪伴同行。
而对于驾驶残疾人专用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情况,则需要有具备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及其以上等级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者陪同才可进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