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侮辱罪规定于刑法中,主要涉及对他人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的侵害。
此类犯罪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对受害者造成了极大痛苦和伤害。
对于侮辱罪而言,它具备以下几个构成要素:
首先,该罪名所针对的客体主要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这两种权益均属于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其次,在实际情况中的表现形式主要是通过暴力或其它方式公开诋毁他人的人格尊严及名誉,且情节较为严重;
第三,该罪的实施主体通常是个人,只要符合了刑法所设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拥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便可构成此罪;
最后,在主观意识上,本罪必须由直接故意构成,其目的在于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
当然,间接故意及过失行为并不包括在内。《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