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的解决方案,可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首先,推进与经营商之间的协商及达成和解;
其次,寻求由消费者协会或依据法律规定合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再者,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申请;
第四,依据已与经营商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至相应的仲裁机构予以仲裁裁决;
最后,若以上途径均无法达成预期效果,您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