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他人身体形成瘀痕的行为通常被视为轻微伤势,然而,确切的判定必须经过法医学专家或者司法鉴定中心进行评估。
所谓轻微伤势,即在各种外力因素的影响下,人体局部组织和器官发生的轻微损害以及短时间内产生的轻度功能障碍。
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致使其轻微伤势,则需受到治安管理的处罚,通常会被处以五天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且面临最高二百元至五百元人民币的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