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保释是刑事审判程序中行使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但其本身并不能替代被判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可能性。
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了任何法律法规规定的违规行为,将会面临采取逮捕措施的风险。
至于是否真的需要服刑、具体的时间长度等问题,都有待于司法机构经过深入审查与裁决后才能做出最终结论。
然而从获得保释的条件来看,能得到此待遇的案件通常属于犯罪性质轻微,刑期也相对较短,即便未来服刑,也不会长久影响到个人正常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