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未获配偶知悉的夫妻债务在离婚事宜中的处理方式:
若法院最终裁定该笔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作为夫妻共同体的双方均需承担起偿付此项债务的义务。
然而,假设这笔债务最后被确认为是“夫妻个人债务”,那么无论是哪一方在事前对此毫不知情,都只需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还款的责任。
2、法律框架和政策依据:
根据我国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款)规定,夫妻双方明确签署共识或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认可等符合共同意愿的行为产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以其自己名义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背负的债务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