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性婚姻所引发的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及其于普通离婚情形下的财产分割的相似程度,现做如下详述:
首先,当出现当事人选择以协议方式离婚的情况时,他们可以分别通过自愿协商以求达成财产上的平衡分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之规定,夫妻双方若能达成自愿离婚的共识,则必须签署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申请。
在此过程中,离婚协议中需明确记载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表达以及对于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相关事宜的协商一致意见。
其次,当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而诉诸法律途径解决时,个人婚前财产将不会被纳入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范畴。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所获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应严格遵守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之规定,在离婚之时,夫妻双方应对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处理;
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优先考虑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