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第六条的明确要求,民间借贷的利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超出银行利率的范围,但各地人民法院需根据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掌握,且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如果超过这一限度,那么超过部分的利息将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针对借贷双方因利率问题而产生的争议,司法机关可以依据相关法规中的公平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来判断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对于那些以转贷牟利为主要目的,通过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并将其高利转贷给他人的个人或者单位,如果他们的违法所得金额较大,则可以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以高利转贷罪论处。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那么超出的那部分将被视为无效,并且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
更为严重的情况下,甚至有可能会触犯到刑事法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