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若婚姻关系解除的结果系遭受外人胁迫而签署的离婚协议所引发,那么该份离婚协议将被判定为无效协议。
要想顺利达成离婚协定,其首要且必要的前提条件即为双方当事人均自愿同意。
只有当双方自愿解除了婚姻关系并且就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处置等相关事宜达成了书面共识,才能视为协议生效。
而且正式的离婚协议上还应该详细列出双方对离婚事宜自主自愿的真实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清偿等一系列议题达成共识的具体方案和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