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之情节尤其严重者,处罚方式为:
判处三年以上直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
所谓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蓄意无视其职权范围,不遵循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决定或处理,从而导致其权限以外事项的处理结果,最终非法占有国家及公众财产,给公共财产以及国家和民众带来严重经济损失等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