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取保候审所需符合之条件有如下几点:
首先,犯罪嫌疑行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留、或单独执行严惩性次要法律条文;
其次,若犯罪嫌疑罪行有可能会判处罚金,取保候审不至于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再者,若行为人患有严重病患、生活无法自我料理,或在孕期内或正负责照顾幼儿,同样情形下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如果因案件延长期限已到,但尚未盖棺定论,也需进行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