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裁决标准如下:
对于那些胆大妄为而擅自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犯罪分子,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在所判处的罚金额度中,还要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若涉及大量信用卡信息资料的非法获取与传递,则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需在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处以罚金。
此外,如果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职员因职务之便触犯该罪行,将被视为从重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