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商标侵权的具体情形:
1、行为者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在同类商品上采用与已登记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
2、同样未经授权,在同一种类别的商品上运用与其已登记注册的商标相似的商标,或是在同类同性质的类似产品中使用与之相近的商标,以至于可能引起公众误认和混淆;
3、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进行销售等活动皆属于商标侵权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