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偿还信用卡债务无法履行责任时,通常情况下并不构成刑事犯罪。
然而,若当事人的行为被判定为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与标准,那么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相关规定,实施信用卡诈骗行为且涉及金额较大者,应给予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处,同时并处罚款人民币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款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