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无法实现下列任何苛刻条件的合约皆可被视为无效合约:
首先,在合约签署之时,签约双方务必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其表达的意愿必须是真实可信的,不得存在任何方式的欺骗或压迫;
最后,合约的具体内容绝不能触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的任何强制性规定,亦决不可违背公序良俗的道德准则。
倘若合约被确认为无效,则施行此行为的行为人对于因此获取的财产,应负有完全的返还义务;
若是无法返还或并不存在必要的返还情况,则应按照比例进行公平的价格补偿。
而若有过错的一方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则应负责赔偿;
如若双方均有过错,则应根据各自的过失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