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惯例,委托人和受托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保持独立,不得为同一人。
委托合同,即为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签署的一份协议,旨在赋予受托方特定权限以执行委托方所指定的各项事务。
委托合同通常详述了以下几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具体身份信息、所属机构以及详细联系方式;
明确委托事项、相应数量或价值的标的物品、以及相关质量要求;
明确规定了合同履行期限、地点以及具体方式;
同时也需要注明委托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违约行为及其相应补偿措施,以及解决双方争议的方法途径;
法律规定应包含在合同中的其他必要条款等等。《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