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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修建高铁要拆迁被征收人应当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因修建高铁要拆迁被征收人应当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4-18 09:40:18 已帮助17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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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修建高铁要拆迁被征收人应当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在涉及因修建高速铁路而需征收土地的情况下,尊敬的被征收拆迁户们有必要深入理解并明确掌握关于征收补偿方案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征收范围的确立、补偿标准的计算以及拆迁登记等等环节。
若您对于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所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存在异议,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行政机关提请行政复议,亦能直接采取起诉行动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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