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的自主规章制度,无论是在公司初创阶段积极参与制定的股东,抑或是后期通过购买或转让方式成为公司股东的新进成员,都需受到公司章程的约束,这份约束力类似于契约的存在,股东们需要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若股东未能尽到这一义务,那么公司就有权根据公司章程向其发起诉讼。
然而,我们还需理解的是,尽管股东因其股东成员的身份受到公司章程的规范,但是当他们以其他身份与公司建立联系时,公司将无法根据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相关权益。《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系由公司股东制定,并对股东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