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乃是指自然人在其生命结束后所遗留给个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的私人财产,具体包括如下几类:
首先,是公民所积累的收入;
其次,是关于公民私有房屋、储蓄与日常生活必需品等的所有权;
再者,还包括公民拥有的林木资源、畜产牲口以及家禽;
紧随其后的是公民拥有的文物、图书服装等珍贵物品;
最后,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即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所有制权益的那部分生产资料;
此外,还有公民拥有的著作权、专利权关涉到的财产权部分,也是遗产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最后,就是公民所积累的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合法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