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工留薪这一特殊阶段中,若已度过了一个完整的月份却尚未签署有效的劳动合同,此时身为劳动者便可依法主张双倍的工资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自用人单位开始雇佣劳动力之日起,如若未能满一年即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将劳动者工资按期支付至二倍标准。
若用人单位违背此项法律条款,未依照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和要求与劳动者达成协议,那么,从该日起直至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向劳动者每个月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