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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何时生效?

要约何时生效?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4-17 16:15:20 已帮助25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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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何时生效?
要约乃是谋求与另一方就某事项达成合意的明确表达意愿之行为。
依据现行法律条例,要约具备的三个生效起点分别如下:
首要者,对于通过面对面交流形式缔结的要约而言,只有当受约人实际上已经听取并理解其全部内容之后,该要约才会生效;
也就是说,如果受约人只是听取了相关信息,却未能充分理解其中含义的话,那么此类要约尚未生效。
此种规则设定并不符合国际通用的要约成立惯例,因为按照国际通行原则,只要要约文件顺利达到受约人手中即可,不必过于关注受约人是否真正理解或明晰该要约的具体内容。
其次,以数字信号传输方式形成的要约涵盖了两种不同情境。
若该要约指向了特定系统进行传送,则只要该信息成功进入指定系统,便视为效力完全确定;
在此过程中,受约人是否真的了解到相关信息并不影响整个要约的生效。
最后,如果要约并未指明发送至何种特定系统,则只要受约人成功接收到或者应该确信已然接收到送达的数字信号后,该要约即被认为正式生效。
在此情形下,相关规则同样强调的仅仅是信息接收的具体时刻,而不受制于受约人是否真正理解收《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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