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刑事惩罚执行完毕之后,如果发现有遗漏之罪的话,那么当事人便不属于累犯范畴。
累犯,它特指那些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所规定刑罚的罪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之后,在短时间内再次触犯应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
这意味着,只有罪犯在刑罚执行完成之后重新犯罪时,他才可能构成累犯,而在刑罚执行之前的任何漏罪都不能够令其成为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