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无主物的所有权怎么判

无主物的所有权怎么判

无主物的所有权怎么判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17 12:25:26 已帮助241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无主物的所有权怎么判
无主物乃是指不存在所有权或无法确定所有权归属的物体,例如被抛弃的物品等。
其中,所称所有人不明,并非指存在争议或诉讼中的财物,而是指无法确定其真正归属者。
对于无主物,若未在相关法律中设定具体规范,则依循占有优先原则获得所有权;
反之,若法律已作出特定规定,便应遵循该等规定处理,诸如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及隐匿物,均须归属于国家所有。《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