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庭的审判程序中,通常需要询问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问题:
1.了解涉及到两位当事人之间的实际争议焦点;
2.核实并审查与案件相关的关键性证据材料;
3.明确所需仲裁的正式申请事项;
4.其他必要的背景信息等等。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仲裁的核心人物是担任主法官的仲裁员,其职责在于听取并评估申请人对于案情的详细阐述以及被申请人针对此项诉讼的有力辩护,主导庭前的所有细致检查及证据确认工作,同时引导法官团队展开针对性的推理论述、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终意见等工作,并在适当场合尝试实施调解以期达成理想的和解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部门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