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员工培训作为员工权益中的一部分,企业如果强行从员工薪资中扣除培训费用则属于非法行为,然而,在特殊或专属的培训场景下,若劳动雇员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义务,那么企业对此类培训费用的回收则具有法律上的合理性。
同时,企业为每位员工所提供的专项培训资金,以及进行专业化和技术性深入培训时,可以通过有效的协议条款与受训者达成相关合约,明确双方于服务期限方面的具体责任和义务。
当劳动者未能遵守这部分内容时,需按合同约定向雇主缴纳相应的违约金。
在具体金额设限上,通常仅以企业实际投入的培训费用为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