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新型农村建设之际,面临土地征收问题时,需依规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
此方案制定完成之后须进行公开公示,以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朋友们的宝贵意见。
而对于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应当依法确保征收土地补偿款项的收支情况对本组织全体成员内部透明化公布,以便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与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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