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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权是否必须要登记

动产抵押权是否必须要登记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4-16 18:10:24 已帮助15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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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权是否必须要登记
在诸多法律制度中,动产抵押权并非强制性要求进行备案登记。
然而,如果法律明确规定某种类型的动产抵押必须经过相应的登记手续方可生效,那么除了此类严格规定的情况之外,其余所有抵押财产的动产抵押并不必须强制进行抵押登记。
在此类非法定情形下,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协议奏效之际即建立了其合法地位。
对于那些确实需要进行登记的抵押,抵押人需前往其住所所在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登记手续。《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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