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公司如果将员工的工资押存逾一个月之久,这便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
只要任何机构在一个完整的工资支付周期内仍未能向其员工准时支付应得薪资,那么这种行为便被视为拖欠工资,而拖欠工资则是明显不合法的行为。
一个完整的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应超过一个月的期限。
若因为企业的内部运营需求或其他合理原因,经过与工会及员工的充分沟通、协商之后,可以适当延后工作时间,但通常每天工作时长不能超出一小时。
而在极少数情况下,如因特定业务需求必需延长工时,必须保证在保护劳动者权益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进行,即延长工作时间的上限应控制在每日常规工作时间额外增加三小时以内,且每月总时数原则上不得超出36小时。《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