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专利申请权转让时,有以下几种推荐的方式供您选择:
首先,转让方向受让方详细说明转让的具体事项,并且双方要对这些内容达成共识,之后,应以书面形式正式签订相应的转让协议。
其次,在签订完书面协议后,双方应携此协议一同前往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向其提出转让申请并进行申请登记。
最后,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相应地发布有关公告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即宣告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