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次实施的劫掠行为即已构成了抢夺罪。
抢夺罪,是指在未经许可或无人察觉之际,直接从他人手中强行夺走财产的非法行径。
关于抢夺罪的完成状态以及其未完成形态,应当视所抢财物是否真正地摆脱了主人的全权掌控与支配,而犯罪嫌疑人则应当是否切实地控制住了该财产作为判断依据。
这与犯罪分子进行劫掠的次数并无关联,因此,单次劫掠便足以构成抢夺罪行。《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