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婚姻关系解除之后,父母依然享有对其子女进行抚养、教育以及保护权益与责任的规定。
在离婚后,如涉及到未满两岁的子女,法律明文规定应由其母亲担任监护人或直接抚养;
然而,若超过这个年龄段,即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当父母双方就抚养事宜无法达成共同一致意见时,司法机构将会依照特定的情形,并按照尽可能有益于未成年子女发展的原则进行裁决;
而对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社会各界均应对其个人真实意愿给予充分尊重和理解。《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