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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拖欠工资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对于每一位的劳动者而言,凭借自己的劳动成果获得报酬是一件开心的事。而每每员工去公司面试,最关心的一个核心就是公司对于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员工福利待遇。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工资的及时发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最为有效的方法。
2024-04-16 14:30:06 已帮助17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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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依据法规,对欠付薪资之定义如下所述:
一旦用人机构拖欠工资时间超出一个现行工资支付周期,便视为欠薪行为。
而通常情况下,薪资支付应以每月为最小单位,因此,工资支付周期的常规设定应为一个月;
然而,若用人机构选择采用每周、每日或每小时薪资制度进行计酬,其相应的薪酬支付周期也将相应调整至一周、一日或一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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