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专利权人的明确许可以及书面授权,擅自对已获得专利保护的实用新型进行实际实施,便构成了对该项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侵害。
若双方在此之间存在着专利权方面的争议或纠纷,当事人可通过自行协商来寻求解决途径;
然而,若经各方多次努力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专利权人或与之相关的利害关系方均有权选择向上诉法院提起诉讼,亦或是向负责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诉。
在后者的情况下,倘若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经过详细审查和判断后,确认侵权行为属实且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他们将责成侵权者立即终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