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编造虚假事实背景进行民事诉讼,对于司法秩序造成严重干扰或对他人天赋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应视为构成协助销毁、篡改证据罪名,应接受为期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留或管束,并且需要承担一定金额的罚金。
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的,那么当事人应该承受至少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并需要缴纳罚金。
而司法人员若利用他们的职务之便,与他人联合实行上述三条行为的,应当加重处罚;
若在此过程中还涉及到其他犯罪事项的话,将根据处罚较重的那一项条款来决定被告人的责罚程度。《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