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驾驶自行车穿越斑马线时遭遇撞击责任归属问题的判定,应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涉案人员在事故中所起的实际作用、及其主观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甄别。
若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将其归入交通肇事罪范畴,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戒;
倘若并无犯罪事实,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然而仍需依照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核定损失状况,依法履行相关赔偿义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