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保密协议即便未获得任何保密费用,其有效性依旧不受影响。
然而,如企业向员工提出竞业限制要求,且在恰当时间内未能支付相应补偿金,那么员工有权主动解除该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