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通常情况下不容许委托他人代理或者仅由单方完成。因此,每位当事人都应亲自前往位于真实居住地点或协议签署地址的公证机构进行申请办理。举个例子来说,婚前财产公证便是未婚夫妇于缔结婚姻关系之前达成共识并着手进行相关手续办理的一项重要程序。在此过程中,每位申请人必须向其实际居住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机构提交申请。与此同时,在提交申请的时候,还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