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定为五年。当该证书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时,为确保公司能够持续开展药品业务运营,持有许可证件的企业应提前六个月依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规定提交申请,以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续期手续。《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缴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