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界定,年满十四周岁且仍未达到十六周岁的个人,如果触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制猥亵、抢劫财产、贩卖毒品、纵火、爆炸、人为制造危险物品等严重犯罪行为,均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