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若想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首先必须提前三十天采用书面形式提交声明通知用人单位;当这份声明期满之后,劳动者即可自动终止双方的雇佣协议,无需用人单位对此表示批准或同意,但需妥善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以备后续核查。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正处在试用期阶段,则可提前三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来终止劳务聘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