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谩骂他人并引发肢体冲突的纠纷中,首先,打人者必须负起主要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行政处分。
接下来,可能会面临对受害者伤害情况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两项责任的具体判定将依据案情的实际细节来进行。
除此之外,如果事件性质严重并导致了较重的人身伤害甚至死亡,那么打人者还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
用日常的话说就是:
任何人因为自身的过失而侵犯了他人的民法权益并使之蒙受损失或者遭受不良影响时,都应该为此承担起侵权的法律责任。
按照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法律可以推断出行为人存在过失之处,然而若该人无法自证清白、证实自己无过,则仍将被判定为应承担侵权责任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