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更换新的身份证明文件期间,旧版身份证依然是被许可继续使用的。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我国现行的第二版身份证明文件已经失去了其物理存在的身份证件,但其内含的电子芯片仍然具有识别能力,相关个人信息也依然有效。
与此同时,身份证并不具备如银行卡般的加密功能,无法通过改变密码的方式停止使用或终止其权利,因此其注销仅能通过补办手续进行处理。
此外,对于居民身份证已达到有效期期限上限,公民姓名发生更改或者证件严重破损以至于不能够再进行识别的情况下,公民都有义务申请并领取新的身份证件。
当领取到新的身份证件后,必须将原有的证件予以交还。《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