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一人丧生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被判定为对该起事故负主要或全责;
或者交通肇事致两人及以上严重伤亡,并且其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话,都有可能涉及到交通肇事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形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对于致使多于两名人员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如果行为人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话,就被视为“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根据刑法规定,这类情形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