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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诽谤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中有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另外,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4-03-29 18:00:04 已帮助23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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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其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法益与侮辱罪相仿,皆为他人的人格尊严及名誉权。
犯罪所指向的对象为自然人。
其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行为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捏造并传播某种虚假事实,足以使受害者的人格与名誉受到严重贬损,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其三,主体要件。
本罪适用于所有符合刑事责任年龄标准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并非仅仅局限于个人。
唯独单位无法成为犯罪的主体。
其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罪过形式为故意为之,即行为人明知本人所散布的乃是足以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的虚假言论;
同时还须清楚地认识到自身行为会导致损害他人名誉之危害后果,且希望或放任此种结果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故意使用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进行诽谤,情节严重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刑罚
若前述罪行并非过于严重威胁社会秩序及国家利益,则仅可由被害方向法庭提起控诉,方可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然而,倘若上述罪行对社会秩序或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威胁,则无需提出投诉即可启动司法程序。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本条款所规定的行为时,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控告并寻求帮助,但若提供证据存在实际困难,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取证。《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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