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船舶租赁事项,以下为必须进行登记的几种情况: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船舶在委托人授意之下,按光船租购方式出租给本国企业的行为;
(二)我国境内的企业按照光船租购方式租赁外籍船舶的事宜;
以及(三)我国所拥有的船舶如欲以光船租购方式出租至境外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办理光船租赁登记:
(一)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给本国企业的;
(二)中国企业以光船条件租进外国籍船舶的;
(三)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境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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