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当事人双方应当积极进行商讨与协商,以期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达成共识,化解纷争。
若经过充分沟通仍无法达成协议,那么便可以考虑启动法律程序来寻求解决之道。
倘若争议涉及的一方胜诉且对方仍旧无视或拒绝履行相关义务,那么胜诉方得具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然而,法律程序并非万能。
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一些难以避免的客观因素如法院在接受强制执行的请求之后,需要依据事实对当事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股票以及现金等财务状况进行透明公证地审查,以便于执行法官作出准确裁定。
此外,对于那些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务的债务人,如果他们依旧拒绝按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书的要求进行清偿,他们将面临诸如在其个人信用评价文件中的逾期还款记录增加,被限制高消费以及出入境或者更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司法拘留等影响。
而作为债权方,同样有权自行采取行动查证债务人名下财产的流向,一旦找寻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应立即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