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虽已完成过户手续,但保险尚未进行相应变更,若在此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仍可提供赔偿。
具体而言,若法律关系中当事人通过买卖、赠与等形式将机动车所有权进行转移和交接,而在这之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且认定为该机动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时,对方有权向保险公司要求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进行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