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交通警察有权对所有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邮政的邮件车在内。
并不能因为诸如邮政车、银行车等特定用途车辆而予以特别豁免或区别对待。
要求被检查方确认其身份及检查目的时,交通警察应主动向对方出示相关执法证件。
在邮车在运输邮件或快件期间因一般性交通违规行为或轻微交通事故引发的情况下,交通警察如发现轻微违法行为,应在做好详细记录后迅速放行;
对于可能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暂时扣留车辆,或者涉及到严重的交通事故情形,交通警察应该优先保障邮件、快件的安全,同时通过适当方式,及时通知邮车所属企业妥善安排邮件和快件的转移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