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受害人发生骨折工伤的情况,我们依法应该支付其医疗费用与相应的住院伙食补贴等相关费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国际通行的评判标准,可以判断这种类型的工伤大致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
至于具体的赔偿规则和标准,对于十级伤残的工伤赔偿,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应包括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按照受害人个人工资计提七个月作为基数计算得出的金额。
另外,企业还需向受伤员工发放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该笔费用额度视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而定。
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权益,关于受害人的工伤赔偿问题,须知假如用人单位已经依照国家法规缴纳了相应的工伤保险费用,那么他们便有权于一个月内在发生工伤事件之后,立即为受害人办理工伤申报手续,或者允许受害者在受伤之后的一年之内自主申请工伤。
在此过程中,企业应按照规定为受害人提供相应的工伤认定服务,并且在取得工伤认定书后,引领受害者申请相应的劳动能力鉴定,最终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伤残补助金的金额。
然而,如若企业没有为受害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受伤员工只能抓紧时间向相关劳动仲裁部门提交申请,请求确认工伤事实,同时对其劳动能力作出鉴定,以便妥善处理接下来的各项赔偿事宜。《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